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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7月16日拍卖出让开发区画川路东侧、S237省道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10

关键字: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土地条件
备注
建筑密度
绿
2013-8-A
开发区画川路东侧、S237省道南侧地块
2842
商业用地
(加油站)
≤0.4
≤30%
≥20%
商业40年
520
16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净地
 
2013-8-B
开发区泰山路北侧、新淮江路西侧地块
6702
商业用地
(汽车4S店)
≤1.2
≤50%
≥10%
商业40年
665
2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净地
 
2013-8-C
开发区泰山路北侧、新淮江路西侧地块
6642
商业用地
(汽车4S店)
≤1.2
≤50%
≥10%
商业40年
655
2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净地
 
 
   二、A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宝应县城区水源地整治被搬迁的加油站企业,并具有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相关企业。B、C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30日,上述地块到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上述地块到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7月15日17 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三幅地块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747436052516058        
  上述地块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514) 88270368 13951440698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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