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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8月26日至9月5日挂牌出让人民路北侧等十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06

关键字: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 出让起始价(万元) 每次加加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县城2013-36号 人民路北侧 82844 商业 40年 1.5<容积率≤2.0 ≤30% ≥20% 净地 12427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2000
2 县城2013-37号 长安路北侧 77363 商住 居住70年商业40年 2.5<容积率≤3.5 ≤24% ≥40% 净地 13926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2200
3 县城2013-38号 振兴路西侧 81492 商住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5<容积率≤3.5 ≤30% ≥30% 净地 9780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1500
4 县城2013-39号 云台大道东侧 99734 商住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0<旅馆容积率≤2.0. 旅馆建筑密度≤20%. 旅馆≥45%. 净地 7480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1500
1.0<其余用地综合容积率≤3.0 其余用地建筑密度≤35% 其余用地≥30%
5 县城2013-40号 潮河路北侧 40306 居住 70年 1.0≤容积率≤2.5 ≤25% ≥35% 净地 3325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665
6 小伊乡 原小伊乡中学 7985 居住 70年 1.0≤容积率≤1.5 25%≤建筑密度≤33% ≥30% 净地 24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240
2013-2号
7 县临港产业区2013-22号 县临港产业区 616756 仓储 50年 0.7≤容积率≤1.2 ≥55% ≤20% 净地 5922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890
8 县临港产业区2013-56号 县临港产业区 98286 商业 40年 ≤3.5 ≤52% ≥30% 净地 5160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774
9 县临港产业区2013-57号 县临港产业区 99855 商业 40年 ≤3.5 ≤52% ≥30% 净地 4943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742
10 县临港产业区2013-58号 县临港产业区 98459 商业 40年 ≤3.5 ≤52% ≥30% 净地 5021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754
11 县临港产业区2013-59号 县临港产业区 87100 商业 40年 ≤3.5 ≤52% ≥30% 净地 4573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686
12 县临港产业区2013-60号 县临港产业区 87474 商业 40年 ≤3.5 ≤52% ≥30% 净地 4592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689
13 县临港产业区2013-90号 县临港产业区 97219 商业 40年 ≤3.5 ≤55% ≥10% 净地 4958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744
14 县临港产业区2013-91号 县临港产业区 94210 商业 40年 ≤3.5 ≤55% ≥10% 净地 4805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721
15 县临港产业区2013-92号 县临港产业区 62611 商业 40年 ≤3.5 ≤55% ≥10% 净地 3287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493
16 县临港产业区2013-115号 县临港产业区 60464 商业 40年 ≤3.5 ≤55% ≥10% 净地 2994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4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交土地出让金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挂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25日,到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或江苏恒驰大厦九楼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9月3日,到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和江苏恒驰大厦九楼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8:30至2013年9月5日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三)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0518-88857760  88857761
  联 系 人: 左先生   殷女士
  网    址:www.gymlr.gov.cn
  收款单位:灌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3207230101201000066797
  开户银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7066401341120100000605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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