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9月18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濉溪县开发区玉兰西路南、王引河西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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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单位:平方米、万元)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开竣工保证金 |
| 濉国土挂(2013)027号 | 48057.5 | 濉溪县开发区玉兰西路南、王引河西侧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业≤2.0,住宅≤2.0 | 商业≤45%, 住宅≤25% |
住宅≥35% | 1890 | 3780 | 10 | 189 |
| 濉国土挂(2013)028号 | 59893.7 | 濉溪县孙疃镇孙疃村 | 商业、绿地、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业≤2.0, 住宅≤1.65 |
综合≤30% | 住宅≥30% | 775 | 1550 | 10 | 77.5 |
| 濉国土挂(2013)087号 | 14518.92 | 濉溪县濉永路北、溪河社区西侧 | 批发零售用地 | 40年 | <3.5 | <45% | ≥25% | 673 | 1345 | 10 | 67.2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10、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8月29日 至 2013年09月2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29日 至 2013年09月28日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9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进行。三宗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3年09月18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09月3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取得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须在濉溪县全资注册公司开发建设。
(四)濉国土挂(2013)087号地块的实物交付由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宗地成交后一个月内净地交付给竞得人。
(五)根据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濉建字[2013]146号)的规划设计条件,濉国土挂(2013)028号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绿地、居住用地。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为商业、居住及配套设施;绿地无偿配建,参与绿地率计算。
(六)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各地块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七)
(八)宗地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九)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十)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本次出让活动设有保留低价,不达保留底价不成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虎山路37号) 联 系 人:汪玉萍 李明文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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