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9月30日至10月22日挂牌出让鼓楼区中山路小粉桥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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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 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NO.2013G66 | 鼓楼区中山路小粉桥地块 | 东至中山路,南至道路,西至小粉桥,北至小粉桥二十八巷。 | 7410.11 | 5845.01 | 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综合容积率:8.35 | ≤35 | —— | ≥21.3 | 448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8960 |
| 2 | NO.2013G67 | 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以北地块 | 东至金尧路,南至尧佳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三号东路。 | 36095.93 | 36095.93 | 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4.5≤R≤6.5 | ≤50 | 80≤H≤150 | ≥15 | 368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7400 |
| 3 | NO.2013G68 |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原煤制气厂一期地块 | 东至南京市煤气总公司,南至兴贤路,西至南京市煤气总公司、壹城花园住宅小区,北至南京市煤气总公司。 | 98797.14 | 58776.19 | 商业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综合容积率:2.29 | —— | —— | —— | 927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8600 |
| 4 | NO.2013G69 | 秦淮区龙蟠路以东、光华路以南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扇骨营,西至龙蟠中路,北至象房村路。 | 22790.85 | 21512.14 | 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R≤4.5 | ≤55 | ≤50 | / | 624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2500 |
| 5 | NO.2013G70 | 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与月华路交界地块 | 东至至善路,南至现状,西至龙眠大道,北至月华路。 | 66805 | 66805 | 商住混合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 ≤28 |
≤35 |
≥30 |
457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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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NO.2013G71 | 江宁滨江纬七路以北、地秀路以西社区中心地块 | 东至地秀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经一路,北至现状。 | 28379.3 | 28379.3 | 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 40年 | 1.0| ≤45 |
≤50 |
≥35 |
5160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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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NO.2013G66:(1)地块按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方案建设; (2)地块建筑群楼内保留配建110Kv鼓楼变电站一座(产权属政府,已建好),土地受让方应协助变电站主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3)配套建筑面积6023.48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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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G67:(1)地块地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 (2)地块内允许布置酒店式公寓,其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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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G68:(1)地块A区内商业部分建筑占地上总建筑的面积不低于10%; (2)地块C内须配建用地面积9046.31㎡的18班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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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G69:(1)地块内可配建酒店式公寓,但酒店式公寓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20%; (2)除去酒店式公寓,地上商业与办公建筑面积比例为1:1; 3)地块中所建设的商业房产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地块相对于大校场机场跑道(吴淞高程9米)控高为42米,竞得人在机场搬迁前或未取得空军部门意见前按限高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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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G70: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3年9月22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23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