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国土交[2010]13号-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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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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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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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良塘新区
C02地块
|
166.35
|
综合用地
(建材家私市场)
|
≤1.0
|
≤45 %
|
≥20%
|
50
|
2000
|
35万元/亩
|
2#
|
良塘新区
C04地块
|
116.36
|
综合用地
(汽车贸易市场)
|
≤0.8
|
≤30 %
|
≥20%
|
50
|
1000
|
20万元/亩
|
该两宗土地出让设有最低保护价。出让地块的用地条件:除房屋拆迁和杆线迁移由出让方负责外,其余属现状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多年从事本行业市场开发和经营,具有健全的市场网络和雄厚经济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既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期限和地点: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本次出让按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二家及二家以下的,按挂牌方式进行。
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5月31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出让方式一经确定,竞买人须按确定的出让方式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
(一) 拍卖出让
1、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2、 拍卖时间:2010年6月1日10时(星期二);
3、 拍卖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局六楼)。
(二) 挂牌出让
1、挂牌期限:2010年5月31日8时至6月9日18时;
2、挂牌及报价地点:县国土局二楼;
3、加价幅度:挂牌地点公告及书面通知。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日起至 2010年5月31日,到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交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3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宗地出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由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沿江路469号 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2--7225425 013879271964
联 系 人:钟先生
网 址:http:www.xsguotu.com
收 款 人:修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修水支行(01749208091001)
农业银行修水支行(340101040000106)
九江银行修水支行(727240100100013221)
修水九银村镇银行(0910020111000001863)
建设银行修水支行(36001857500050001239)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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