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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3月25日拍卖出让汤王大道东侧、药都大道北侧等十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3-05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2014-18 汤王大道东侧、药都大道北侧 8720.3
(13.080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900 3800 10
2014-19 药都大道南侧、三曹路西侧 49716.3(74.574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0450 20900 100
2014-20 武警路南侧 15265.6(22.898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800 5600 10
2014-21 规划华佗路东侧 17586.3(26.38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300 4600 10
2014-22 105国道东侧、三水厂西侧 18220.2(27.33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800 5600 10
2014-23 紫苑路北侧、仙翁路以西 13332(19.998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750 5500 10
2014-24 杜仲路南侧、嵇康路东侧 16893.4(25.340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450 6900 10
2014-25 牡丹路南侧、师专学校东侧 19621.2(29.432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650 7300 10
2014-26 银杏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百合路北侧 23948.4(35.922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650 7300 10
2014-27 百合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 11908.7(17.863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800 3600 10
2014-28 希夷大道东侧、养生大道北侧、嵇康路西侧 82867.3(124.301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6950 33900 100
2014-29 技师路南侧、京港大道西侧 33333.3(50.0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20%) ≤3.0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550 910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4年3月24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24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24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 月24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4年4月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3月24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4月3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分,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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