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3月28日拍卖出让槐林镇巢庐路以北、武黄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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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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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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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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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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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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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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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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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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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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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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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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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地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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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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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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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林镇巢庐路以北、武黄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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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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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文博庭苑、
南至巢庐路、
西至武黄路、
北至规划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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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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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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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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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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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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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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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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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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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得人须在巢湖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26日至巢湖市国土资源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上午11:30分。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下午3:30分.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巢湖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地块参考价不包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2、竞得人须按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3、竞买人须有一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无偿建设并管护项目周边主干道沿线的市政绿化。
5、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6、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至成交总价款的50%,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7、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巢湖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10、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详情请登陆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原区政府内)
地块咨询电话:金朝阳 0551-82335929(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报名受理电话:金朝阳 0551-82335929(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金朝阳 0551-82335929(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