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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5月9日拍卖出让红东路以西、旅游大道以北、新庄路以东、前进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4-18

关键字: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界址范围
建设用地
面积(M2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土地竞买
保证金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建设
工期
马土让2014-30 号
花山区旅游大道北侧安置房二期用地
东至红东路、南至旅游大道、西至新庄路、北至前进路
15154.99(约22.73亩)
居住用地
≤2.5
居住:70年
1300万元(约57.2万元/亩)
1300万元
100万元
12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为花山区旅游大道北侧安置房二期用地,所建住宅均为安置房。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3、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交付。
  5、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6、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条款在《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8、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9、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0.根据市政府2012年7月13日公布的《马鞍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1)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8‰的比例在规划定位的商业用房中配置;(2)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1.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安置房不少于360套,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4536平方米,建成后的安置房以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给花山区指定的被征迁安置户。
  12. 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花山区签订该宗地的《花山区二期安置房1号地块二期开发建设项目责任书》及《花山区二期安置房1号地块二期项目销售及回购协议》。
  13.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18日8时至2014年5月8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9日8时至2014年5月9日9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4年5月9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5月9日10时30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5月20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4年5月20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4年5月9日10时至2014年5月22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1(谷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查询网址:     http://zbcg.mas.gov.cn/maszbw   http://www.mastdzx.org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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