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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8月15日至8月28日挂牌出让城新区体育场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7-25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4)12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城新区15-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苍南县城新区15-2地块,土地座落于苍南县城新区体育场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439.7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14439.70平方米(21.66亩)
商服用地
≤2.0且≥1.3
≤30 %
≥30%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8879平方米,其中办公≤170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40年
5870万元
1180万元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金不低于650万美元(或相当于650万美元的)的法人及其他组织;②竞买人报名前须与苍南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苍南县城新区15-2地块开发服务监管协议书》;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竞得后,竞得人应当在苍南县内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其他要求:①除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外,竞得人须自持经营,且自持部分10年内不得分割及转让(以获得产权证书时间起算);②项目竣工后,竞得人须将商业办公楼中不少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须同一层楼)无偿提供给苍南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位置将根据设计方案由竞得人与苍南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商定;③地下停车泊位须占总泊位的90%以上,地下停车泊位自持数量不少于40%。

  六、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 8 月  14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九、申请人可于2014年 8  月  15 日8:30时至2014年  8 月 28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8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 8 月  28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8 月  15 日8:30时至2014年  8月 28 日15:30时(工作日)。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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