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国土拍告字[2010]第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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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三山区龙湖大道西侧中心城区地块(1021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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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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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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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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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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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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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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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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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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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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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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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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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龙湖大道,南至规划四路,西至水系,北至省道S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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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1181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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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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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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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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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居住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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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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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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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拍卖,“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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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8 月 3 日至 2010 年 8 月 23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8 月3 日至 2010 年 8 月 23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3 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8 月 23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出让日期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16: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8月24日8:00时至2010年9月6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9月2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9月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第二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第三年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土地出让金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272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13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42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48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6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26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6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按时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竣工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其它
1、业态功能要求: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4.5-5万平方米。竞买人报名时,须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2、廉租房项目建设要求
(1)地块内必须安排建设廉租房,建设规模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每套户型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
(2)根据《龙湖大道西侧中心城区地块廉租房建设购置合同》,芜湖市谊居投资有限公司按3000元/平方米回购廉租房。《龙湖大道西侧中心城区地块廉租房建设购置合同》与《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同时签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8 月 3 日至 2010 年 8 月 23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8 月3 日至 2010 年 8 月 23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3 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8 月 23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出让日期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16: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8月24日8:00时至2010年9月6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9月2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9月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第二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第三年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土地出让金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272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13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42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48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6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26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6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按时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竣工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其它
1、业态功能要求: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4.5-5万平方米。竞买人报名时,须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2、廉租房项目建设要求
(1)地块内必须安排建设廉租房,建设规模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每套户型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
(2)根据《龙湖大道西侧中心城区地块廉租房建设购置合同》,芜湖市谊居投资有限公司按3000元/平方米回购廉租房。《龙湖大道西侧中心城区地块廉租房建设购置合同》与《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同时签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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