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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8月28日至9月10日挂牌出让工艺品城气象局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8-07

关键字: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工艺品城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竞买
保证金
土地出让起始价
 G2014024
工艺品城气象局北侧地块
 12314m2
科教用地
1.0
小于于或等于30%
大于或等于35%
50年
220万元
1078.71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供地条件: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有用地意向者需自行或与仙居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出让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2、成交价款组成及支付: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出让土地前期开发费用,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付清成交价款。

  3、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之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土地交付:在竞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出让人择时组织相关单位和竞得人到实地定桩放样交付土地,土地使用年期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建设要求 :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交付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要完成宗地内工业项目竣工验收。投资强度等其它土地使用指标按浙土资发[2014]4号文件关于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执行。 

  6、建筑设计要求:详见具体地块2014园区仙规条字013号《规划设计条件》。

  7、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与仙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书》。

  8、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及在本县有土地出让金拖欠者除外),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意向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将意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计划书递交仙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由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经审核,意向投资项目的产业类型、生产工艺等符合仙居县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产技术要求的,由仙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计划书上签署同意参加上述宗地竞买的意见。

  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保留价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8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7日8:00时至2014年8月27日16:00时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从2014年8月28日起,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8日16: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8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9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

  上述宗地挂牌出让的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8:00时至2014年9月10日16:00时,地点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

  (二)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仙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

  (三)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按成交价款的0.25%),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契税(按成交价款的3%)、印花税(按成交价款的0.05%),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产生的相关税费(G2014025地块),按建设规划局要求的时间付清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竞买申请人不能按期付清成交价款、不能按期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出让用地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承办。

  (六)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下述银行帐户,提交书面申请时须提供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开票地点: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

  (七)本次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网站()、仙居招投标网(www.xjztb.cn)、仙居房地产网(www.xjfdcw.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87771500、87716505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 87739596

  联 系 人:   王女士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   赵女士

  开户单位: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    号: 3300 1667 5350 5991 1111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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