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0]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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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JZ-10-14 | 宗地面积: | 6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果子园乡集镇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净地 | |||||
起始价: | 5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宗地编号: | JZ-10-15 | 宗地面积: | 1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果子园乡牛食畈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0.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净地 | |||||
起始价: | 2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宗地编号: | JZ-10-17 | 宗地面积: | 99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斑竹园街道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净地 | |||||
起始价: | 6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11日 至 2010年09月05日 到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斑竹园中心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11日 至 2010年09月05日 到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斑竹园中心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9月06日10时00分 在 斑竹园镇政府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
2、地块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必须按建设部门及地块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建设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3、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契税等其他部门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纳。
4、以上地块申请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
2、地块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必须按建设部门及地块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建设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3、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契税等其他部门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纳。
4、以上地块申请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孙 林 张玉亮
联系电话:7632308
开户单位:地块所在地乡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金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孙 林 张玉亮
联系电话:7632308
开户单位:地块所在地乡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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