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5月8日至5月20日挂牌出让南宁市石埠路延长线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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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C2015-056 | 宗地总面积: | 3348.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宁市石埠路延长线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3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504015BA0174|4501015BB0327|4503815BA0118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0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0日10时00分 | ||||||
备注: | GC2015-056地块位于南宁市石埠路延长线南侧,宗地号:450107009201GB00026;实际出让面积3348.98平方米(合5.023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0.3 ,建筑密度≤7%(站房),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4-01)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5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经自治区商务厅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的竞买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8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8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8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5-056 号地块:2015年05月08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5月2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宁市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