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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6月11日拍卖出让县城环城西路西侧,南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西侧为吴家山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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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环城西路原康恩贝地块 宗地总面积:  48473.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环城西路西侧,南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西侧为吴家山,北侧为通博物馆道路及供排水公司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01并且小于或等于1.0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7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6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4215BA0078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198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与大型超市签订的引进经营协议书和县经济商务局资质认定书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2日 至 2015年06月10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2日 至 2015年06月10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6月11日10时00分 在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商业建筑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900平方米且不大于5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4500平方米且不大于15500平方米。商业建筑(商业综合体)一层公共功能部分和二至三层不允许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 
     2、 商业综合体二至三层用途为大型超市营业场所,大型超市确认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06-2004认定。 竞买人竞买报名时必须提供竞买人与大型超市签订的引进经营协议书和县经济商务局资质认定书。 
     3 、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企业竞得该用地,须在松阳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4 、地块内原有建筑须由受让方自行出资拆除。山体原油库建筑按规划保留,不计容积率。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银行帐号:20100012669056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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