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土让(2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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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土让〔2010〕2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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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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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号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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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犁壁山庄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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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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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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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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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
≥25%
|
40
|
30.982
|
8
|
2号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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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犁壁山庄2号地块
|
2992
|
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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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0%-45%
|
≥30%
|
40
|
60.232
|
15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一)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要求,具体由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庆元县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基本精神,由县风景旅游局负责审核。
3.竟得人还应向庆元县风景旅游局缴纳相关前期费用。
(二)特别强调
1、两宗地同期捆绑挂牌出让,要求由同一竞买人竞得。
2、竞买人对两宗地要分别进行报价,按两宗地竞买总报价(两宗地竞买价之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
二、竞买对象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中国保健养生协会会员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地块的项目必须符合出让规划要求和环保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3月9日前,到庆元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
书面申请及资料费100元。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庆元县风景旅游局和庆元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自然人除外),并于2010年3月11日17:00时前到达庆元县招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庆元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挂牌时间为: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2日16:00时止。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 6212015 0578-6271196
联 系 人: 姚先生 吴先生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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