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6月18日至7月2日挂牌出让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以东,迎福一街以北,美庄河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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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苍南县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B06-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8774.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以东,迎福一街以北,美庄河以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4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6月18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7月02日15时30分 | ||||||
备注: | 总建筑面积(㎡):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3274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5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其它要求:住宅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由灵溪镇人民政府按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回购,位置位于5楼或6楼,用于解决拆迁安置,用地性质为划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5日 至 2015年06月17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8日 至 2015年07月02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2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7月02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苍南县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B06-01地块 号地块:2015年06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5年07月02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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