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6月25日公开出让九龙坡区二郎科技新城组团L分区L10-2/02号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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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5046 |
九龙坡区二郎科技新城组团L分区L10-2/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防护绿地 |
11851 |
≤41478.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3066 |
6533 |
15047 |
巴南区南彭功能区(南彭物流基地部分)组团A分区A7-1/02号宗地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00599 |
≤40119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34514 |
10355 |
15048 |
北碚区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F06-1/02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50962 |
≤12740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4270 |
2854 |
15049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0-1/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40015 |
≤100038 |
≤40% |
≥30% |
15006 |
3002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056 |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B分区B8-1/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尾气排放系统) | 40495 | ≥0.7 | ≥6000 | ≥10710 | 1418 | 284 |
G15057 |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I分区I05-1/03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61422 | ≥0.7 | ≥5000 | ≥15000 | 7383 | 1477 |
G15058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52-3/02、W53-1/02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6065 | ≥1.0 | ≥6750 | ≥12000 | 2187 | 217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 |||||||||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
3、G15056: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F08-4/02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52号)。 | |||||||||
4、G15057: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I分区I05-1/03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 |||||||||
5、G15058: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56: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F08-4/02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52号)。
4、G15057: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I分区I05-1/03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5、G15058: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6月25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5日12:00时-2015年6月25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5日12:00时-2015年6月25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6月25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