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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6月26日公开出让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1-1/04号宗地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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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050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1-1/04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12008 ≤201614 ≤35% ≥30% 34051 6811
15051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01-3/03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74278 ≤148556 ≤35% ≥30% 22432 4487
15052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22-1/03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65581 ≤131162 ≤35% ≥30% 19806 3962
15053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6/04、L52/04、L53/04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138077 ≤34031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47894 9579
15054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Q分区QF6-3-1/06、QF6-1/03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39936 ≤125494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5766 17883
15055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N分区N05-1号宗地 商务用地 29789 ≤44685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5363 1073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5059 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A区组团N分区N4-6/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7308 ≥1.0 ≥6750 ≥12000 1456 292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59: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59: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6月26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6日12:00时-2015年6月26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6日12:00时-2015年6月26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6月26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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