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7月31日公开公告出让历下区山大路11号院内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发布时间: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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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位置: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院内西侧(A地块)。(二)面积:15800平方米。(三)规划用途:居住。(四)土地级别:住宅用地Ⅱ-3。(五)规划容积率指标: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2,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停车率每套不少于1.0个。(六)土地使用年限:70年。(七)国有土地使用证:历下国用(2003)第0100004号。
宗地编号: | 驻济部队-2015-01 | 宗地总面积: | 158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院内西侧(A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资企业或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一)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同期银行存款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房地产企业;(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同期银行存款6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其他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1日 至 2015年07月06日 到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1日 至 2015年07月06日 到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7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在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按照总后勤部《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小组(以下简称竞价小组)组织实施。按照竞价报价最高者优先取得签订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原则,确定竞价受让人。
(二)竞价小组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7月6日17时,受理报名申请,同时发售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须知等竞价文件(每份进价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竞价小组将于2015年7月11日前发出《邀请竞价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竞价小组将发出《退回申请通知书》,同时告知不受理申请的理由。
(三)凡有意竞买土地使用权者,在提交《竞价转让报价书》前,需缴纳800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
(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联 系 人:徐泉、毕玉和
联系电话:0531-88021077或51678480转7777
开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后勤部
开户银行:济南市工商银行经十一路支行
银行帐号:1602001209026753630
山东省军区济南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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