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8月7日拍卖出让东部新区南片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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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DB080102-1 | 宗地面积: | 917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部新区南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1.4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81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受让人在受让时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建设)该项目须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地在温岭市外的企业受让本宗地后,须在6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3日 至 2015年08月05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3日 至 2015年08月05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0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8月07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该宗地块的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按规定另行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曾玲敏
联系电话:057686109676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银行帐号:100464228360018888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