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8月4日至8月13日挂牌出让新新城长峙岛CZ-c-2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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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 人民政府批准,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开工保证金(元) |
竣工保证金(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5-GB03 |
新城长峙岛CZ-c-21地块 |
120365 |
120365 |
/ |
科教用地 |
859 |
≥0.5、≤0.8 |
≤30% |
≥35% |
50年 |
2100万元 |
总成交价2% |
总成交价2%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均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并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8 月_11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 年 8 月_11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
地块挂牌时间: 2015 年 8 月 4 日 9 时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 15 时;
七、地块成交后,竞得地块的企业若不是临城当地企业,须在临城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八、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全部自持不得转让。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四楼(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联系电话: (0580)2282879 2280951
联 系 人: 林先生 侯先生
开户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舟山市分行
帐 号: 33001706260056000666 —610001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15 年 7 月 15 日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15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