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重庆市8月14日拍卖出让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7-2/03号、N18-3/03号等八幅地块使用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7-28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071

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7-2/03号、N18-3/03号宗地

商业用地、一类居住用地

152579

≤15953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58362

11673

15072

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6/03号、N19-3/03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

144788

≤211192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58639

11728

15073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G分区G08-3/03、G12-1/02、G12-4/02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74884

≤213097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66700

33350

15074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P分区P2-15-3号宗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3190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675

335

15075

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组团B标准分区B7-4/02号宗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11250

≤4501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3737

6869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5087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S标准分区S10-2/02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24343

 ≥0.7

≥6690

≥12000

5285

1057

G15088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Y分区Y07-3/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1757

≥0.7

≥7000

≥15000

2382

715

G15089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Y分区Y03-5-2/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10555

≥0.7

≥7000

≥15000

28602

572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8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沙)环准〔2010〕023号)。

4、G15088: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Y07-3/01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5、G15089: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Y03-5-2/02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8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沙)环准〔2010〕023号)。
 
4、G15088: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Y07-3/01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5、G15089: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Y03-5-2/02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8月14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7月25日12:00时-2015年8月1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7月25日12:00时-2015年8月1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8月14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