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8月13日公开公告出让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东侧、纬一路与纬二路之间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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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16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4782.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东侧、纬一路与纬二路之间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228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 /亩。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2015-17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1786.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鼓楼北街与纬二路交岔口西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2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318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 /亩。出让年限:商业、办公40年 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2015-18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70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汤池镇汤池村南大街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分为三个地块,A地块面积:13641㎡,容积率:1.0-1.2;B地块面积:8368㎡,容积率:1.0-1.2;C地块面积:5075㎡,容积率:1.0-1.5。起始价214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8月13日10时00分 在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各地块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地块成交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交地。
4. 2015-16号地块:其中商业占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5%; 2015-17号地块:其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0%; 2015-18号地块分为三地块,其中B地块可配套酒店,但配套酒店建筑面积占B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0%。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
5.2015-16、17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全部成交款。2015-18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款的50%,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竞得人未按期交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 2015-16号地块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2015-17、18号地块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7.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6时。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44282
建设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3515
中国银行舒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79711793440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311286810300000018
土地成交款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13662
中国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490602935408093001
中国建设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1531
中国农业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2340001040008283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90138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361584910016666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34537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 系 人:刘 惠 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568695、8623357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银行帐号:1314040029300044282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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