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10]0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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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贺村镇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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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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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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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规模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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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村镇
2008004-1#区块
|
4947.35
|
4075
|
工业用地
|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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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075
|
建筑系数
|
建筑占地 面积(m2)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元/m2 )
|
||
≥30%
|
≥1223
|
≤18%
|
15万元
|
150
|
||
贺村镇
2007002-2#、2008004-2#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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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容积率
|
建筑规模
(m2)
|
12864
|
9878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9878
|
|
建筑系数
|
建筑占地 面积(m2)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元/m2 )
|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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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3
|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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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
150
|
注:以上区块为工业用地,出让地块范围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0日,到江山市国土资源局(江滨路6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0日,到江山市国土资源局(江滨路61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20日17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贺村镇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22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山市国土资源局(江滨路61号)
联系电话:0570—4111548
联 系 人:李忆冬
开户单位: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建 行
帐 号:33001686135050008779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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