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8月21日至9月6日挂牌出让新丰路以东、华峰路以西南、永和大道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广州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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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长岭居YH-K2-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YH-K2-3 |
土地面积(㎡) |
55953 |
|||
土地位置 |
新丰路以东、华峰路以西南、永和大道以西 |
|||||
出让年限(年) |
详见备注 |
容积率 |
>1.0且≤2.8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m) |
≤100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起始价(万元) |
53738 |
增价幅度(万元) |
50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10800 |
13700 |
1800 |
||||
土地移交 |
按现状向受让人移交。 |
|||||
备注 |
1. 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份额用地50年; 2. 该地块为政府收储的村集体留用地; 3. 地块配套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报名申请时提交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公司成立时间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
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后30日内与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集体物业分成比例,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及村其他要求等条款)。若未能在30日内签订上述协议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组织地块重新出让。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0日(待定,共20天);
(二)报名申请时间:2015年8月21日9时至2015年9月1日16时(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报价时间:2015年8月21日9时至2015年9月6日15时(节假日除外)。
六、地点安排: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竞买申请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大楼405室。
现场竞价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大楼三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建设期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24个月内必须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则视为对本地块的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申请人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时,竞买保证金账款必须已到我局指定账户(以交易中心查账为准),并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否则不予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
(五)竞买人名下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有不良业绩的,不能参加竞买。
(六)确定竞得人后,交易中心即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七)土地出让金支付金额及要求: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八)本公告在广东省土地市场网[www.landgd.com]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均有刊登,有关挂牌地块的资料和出让规则可于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www.gdd.gov.cn][政府信息公开][土地交易公开]栏目下载。
(九)法律顾问: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文秀。
九、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大楼405室
联 系 人:邵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2208656、82027493
开户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人民币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人民币银行账号:8001 8697 9211 017
港币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港币银行账号:4401 3002 3002 2010 0086
美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美元银行账号:4401 4002 3002 2010 0094
注意:请到银行转账、电汇,不得以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款。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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