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8月28日拍卖出让西环路以西、南樵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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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12 | 宗地面积: | 43333.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环路以西、南樵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65 | 建筑密度(%): | ≤39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8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315315BA0055 | ||||
起始价: | 0.076万元 | 加价幅度: | 43.3332万元 | ||||||
备注: |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挂牌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9月 9 日上午10时止。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7日 至 2015年08月27日 到 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7日 至 2015年08月27日 到 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2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在 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
联 系 人:蒋炳生 柴荣芳 张春琪
联系电话:88136610 88929261
开户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兰溪市建行
银行帐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