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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8月27日至9月11日挂牌出让淡溪镇潭头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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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淡溪镇潭头村2013-15号出让地块 宗地面积:  52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淡溪镇潭头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7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8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27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11日10时00分
备注:  具体参数详见(乐住规建发[2015]42号);出让地块起始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该地块以现状予以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7日 至 2015年09月09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7日 至 2015年09月09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09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9月09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淡溪镇潭头村2013-15号出让地块号地块:2015年08月27日08时30分 至 2015年09月1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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