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9月1日至9月16日挂牌出让海宁市海昌路西侧、长丰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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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海土字15141号 | 宗地面积: | 491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宁市海昌路西侧、长丰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容积率≤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0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301415BA0123 |
起始价: | 2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9月0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9月16日15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5日 至 2015年09月14日 到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5日 至 2015年09月14日 到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4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9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土字15141号号地块:2015年09月01日08时30分 至 2015年09月16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8924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