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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9月22日公开出让九龙坡区西彭组团K分区K8-1号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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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089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K分区K8-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4084

≤28168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381

169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5108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K分区K17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金属制品业

22254

≥0.7

≥7500

≥15000

1714

343

G15109

南岸区茶园组团J分区J20-2/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

12312

≥0.7

≥7000

≥15000

999

200

G15110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18-1/01(部分一)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29468

≥0.7

≥6000

≥12000

3265

653

G15111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18-1/01(部分二)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3075

≥0.7

≥6000

≥12000

834

167

G15112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标准分区A51-1/01(部分六)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028

≥0.7

≥6990

≥10500

1489

298

G15113

巴南区界石组团S标准分区S17/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1937

≥1.0

≥7000

≥12000

10953

2191

G15114

巴南区木洞-麻柳组团A分区A12-5/01号宗地

供热用地

/

48496

按规划要求

/

/

1748

35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10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K17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

4、G1510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明确拟出让地块J20-2/01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4〕18号)。

5、G1511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

6、G1511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

7、G15112: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5/01号地块等七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97号)。

8、G1511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界石组团S标准分区S17/01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10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K17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
 
4、G1510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明确拟出让地块J20-2/01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4〕18号)。
 
5、G1511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
 
6、G1511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
 
7、G15112: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5/01号地块等七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97号)。
 
8、G1511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界石组团S标准分区S17/01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9月22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9月2日12:00时-2015年9月2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9月2日12:00时-2015年9月2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9月22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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