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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0月8日至10月19日挂牌出让南开区红旗南路与育梁道交口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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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红(挂)2015-1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红旗南路与育梁道交口,其四至为:东至水轩大厦、成业路,南至观园公寓、顺宁道,西至红旗南路、观园公寓、顺宁里,北至育梁道、育贤苑(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现状有部分临建、堆土、线杆、树木及三幢规划保留建筑,其余地上物已拆除。该地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拆除临建、清理堆土、切改线杆。上述现状树木由土地受让人根据土地使用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该出让地块范围如另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46104.3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95541.9平方米,商业金融业用地46563.9平方米,中小学、幼儿园用地3998.5平方米。
  根据天津市规划局南开区规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37430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153500平方米(兼容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100米;商业金融业用地需改造利用现状建筑,做为商业金融业使用,改造后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80740平方米(不包含地铁出入口及风亭等设施),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319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15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科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科教5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427500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现状保留建筑不得改为公寓使用,新建商业金融业类建筑不得建设公寓。
  2.地块西侧沿红旗南路有规划6号线通过,地块内由地铁出入口及风亭等设施,用地面积约2286.6平方米,待地铁实施方案最终确定后需重新核定用地,将地铁设施用地扣除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其余的规划要求保持不变,不再重新调整规划条件。
  3.受让人负责实施界外处理用地范围内的观园里北侧4米人行通道及公共绿地,实施后无偿移交相关管理单位。
  4.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5.按照南开区政府要求,由天津市南开区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14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回购三幢保留建筑中的两幢及卫门、附属用房等,建筑面积约66386平方米,总价款约96259.7万元,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时与天津市南开区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
  6.该地块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7.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接受联合竞买。
  独立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南开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南开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联合竞买竞得人各方应按照竞买申请书承诺的出资比例在南开区区注册合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0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5年10月16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0月7日,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9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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