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0月8日至10月21日挂牌出让河西区解放南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解放(挂)2015-1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情况
该地下空间位于河西区解放南路东侧,其地表四至为:东至太湖路,南至君湖路,西至解放南路,北至规划边界(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此次出让地下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具体以规划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地下空间和地上公园规划方案为准。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该地下空间对应地表现有部分地上物,在地下空间开工建设前,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完成对应现状地上物的拆除,因地表拆迁整理引起的相关问题由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协调解决。
二、地下空间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依据规划条件此次出让地下空间面积为84032.8平方米、商业(含设备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90000平方米。根据规划要求,同时地下需建设为商业建筑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52700平方米以及为地上公园绿地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出让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挂牌起始价为8500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该项目地上界内用地为城市公共绿地,要求由天津城投置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满足《都市绿洲和城市公园景观方案》的要求,建成后由河西区市容园林部门负责养管。
2.地上界内用地仅允许地下空间受让人设置车辆出入口、人行疏散通道、通风井和公厕等相关设施,不得建设任何经营性用房。
3.公园停车需求按规范予以同步配置,要求独立出入口,与地下商业同步建设,建成后无条件移交相关管理部门。
4.地下空间使用范围内的地下室顶板至公园地面覆土深度应大于2.5米,满足种大树及解放南路地区景观系统专项规划要求。其中使用沂山路地下空间时须无条件满足地下市政管线铺设要求,具体连通方式以最终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5.地下空间受让人负责建设沿解放南路设置的30米绿化带,沿君湖路设置的5米绿化带,沿沂山路两侧设置的5米绿化带,沿太湖路设置的10米绿化带,并负责管理和养护。
6.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7.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地下空间出让后由天津市环渤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成本价回购商业建筑积45000平方米,回购成本价为[(出让成交价格/90000+5415)*45000]元,地下空间受让人需与天津市环渤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
8.该地下空间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下空间)》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下空间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西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河西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下空间)》相关手续。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5年10月19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10月7日,自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21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6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