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11月17日至11月30日挂牌出让开发区千岛湖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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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5-(8-1) | 开发区千岛湖路北侧、洞庭湖路东侧 | 9608.90 | 其它 科教用地 |
0.50≤容积率≤1 | 15%≤建筑密度≤30% | 35%≤绿化率 | 50 | 75 | 391.082230 | 9.60(万元) |
2015-(8-2) | 开发区千岛湖路北侧、洞庭湖路东侧 | 1000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4.50≤容积率≤5 | 40%≤建筑密度≤50% | 12%≤绿化率 | 40 | 675 | 3388 | 1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备注:8-1地块用途为教育(幼儿园),8-2地块用途为商业(办公及企业运营总部、产品研发、产品展示展览),本项目主楼为办公,裙房商业以商场形式规划,功能以产品展示、展销为主;本项目应规划裙房3-5层,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且不得分割销售;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0%,其中:办公计容面积的36%可分割销售;其余部分入驻企业在昆山开发区境内实现销售额(纳税)达到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时,经昆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销售不超过办公计容面积的50%;实现销售额(纳税)达到50亿人民币及以上时,经昆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销售不超过办公计容面积的70%。具体参照昆政发【2015】33号文件规定。
二、竞买资格:8-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其他组织均可独立参加竞买。8-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独立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6日,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6日,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各乡镇分局所、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5-(8-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1月26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15年11月17日9时 至2015年11月30日14时;
2、地块编号:2015-(8-2);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1月26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15年11月17日9时 至2015年11月30日14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2-57319056及各个受理点
联 系 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及各个受理点
开户单位: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昆山支行
账 号:910015332000004386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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