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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11月24日至12月3日挂牌出让自贸区蕉门河中心区区政府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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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委托,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将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2月3日公开挂牌出让位于南沙区编号2015NJY-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广州市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承办和实施。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计容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人民币

港币

2015NJY-13

自贸区蕉门河中心区区政府西侧地块

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总用地58988平方米,净用地40481平方米

4.0

161924

66360

500

13300

16300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 70 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 40 年,其他用地 50 年。
 
  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状况和移交:
 
  上述地块将按建筑施工标准进行实体现状围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照我区经营性用地交地标准向受让人移交。地块实体围墙围蔽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地块出让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南沙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须连续5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2、竞买人或其集团控股公司需在地块成交后180天内将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迁入广州南沙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本地块要求竞得人需自持计算容积率总面积15%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报名时需要提交承诺书;
 
  4、本地块西北角4692平方米的用地(详见规划红线图),在2018年12月31日前拆除历史建(构)筑物交付给受让人使用,该4692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与首期交地的主体用地保持一致,本地块土地受让人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四、竞买申请人的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18日到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18日到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州市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5年11月24日9时至2015年12月3日14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接受竞买申请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或港币支付。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人民币户名:广州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沙支行,账号:081301040000337;港币户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账号:666557750954)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申请人须向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其它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
 
  (七)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24日9时至2015年12月3日12 时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不可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 2015年12月3日14:30在南沙行政中心C栋三楼大会堂举行。
 
  (八)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与广州市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及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网[www.gzns.gov.cn]上均有刊登,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下载。
 
  十、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E栋2楼,联系电话:39912952,39910345,84986210,联系人:黎小姐,张先生,伍小姐。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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