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11月27日拍卖出让人民路南侧, 胜利路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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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JS[2015]-40 |
人民路南侧, 胜利路、游园路北侧 |
81072.66平方米(合121.6090亩) |
A区 43607.26㎡ |
住宅
|
70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
不小于35% |
不大于25% |
129万元/亩 (总起始价15688万元) |
5000 |
B区 37465.4㎡ |
商业 |
40 |
不大于1.8且不小于1.0 |
不小于20% |
不大于40% |
备注:1、该宗地竞得人须自持商业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40%,自持年限不少于20年。自持20年期间,国土、房产部门将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内容详见界首市城乡规划局【2015】49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出让方式依照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示实施)。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单位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25日,到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或直接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jsgtj.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25日到界首市土地交易中心向界首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1月27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阜王路3 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自然人或界首市境外公司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市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新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五)本宗地约定开工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年内。
(六)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4886869 联系人:王丽 张静
开户单位: 界首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统管专户
开户行: 农商行界首支行 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账 号:20000332018810300000018 208090102100001551802
开户行: 农发行界首支行
20334128200100000147131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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