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11月25日至12月4日挂牌出让无城镇无城路与锁埂路交叉口东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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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无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15-46 |
无城镇无城路与锁埂路交叉口东北侧 |
20444 |
净地 |
商业用地 |
≤1.7 |
≤52% |
≥10% |
2450 |
2450 |
50 |
2015-47 |
无城镇城南新城幸福路与纵五路交叉口东北侧 |
29282 |
净地 |
商业、住宅 |
≤1.3 |
≤25% |
≥35% |
4600 |
4000 |
50 |
2015-48 |
无城镇城南新城比亚迪大道与纵五路交叉口东北侧 |
61278 |
净地 |
商业、住宅 |
≤1.4 |
≤25% |
≥35% |
10300 |
8600 |
50 |
一、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3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8时至2015年12月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15-46号地块内建筑限高40米,建筑风格应体现无城地方文化特色,主要业态应集文化购物、休闲娱乐、特色餐饮等为主。
(五)、2015-47号、2015-48号地块均可兼容5%商业,建筑限高35米。
(六)、2015-47号地块不得临西河北路一侧布置任何形式的出入口,小区商业配套用房不得临西河北路一侧布置;2015-48号地块不得临比亚迪大道、西河北路一侧布置任何形式的出入口,小区商业配套用房不得临比亚迪大道、西河北路一侧布置。
(七)、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配建相应规模人防地下室、物管用房以及配套安防设施系统。
(八)、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县无城二坝路县国土局对面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 勇、胡家银:0553-2532780、2532790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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