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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12月11日拍卖出让花园中大道以南、双岭中路以西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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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5年12月11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西区K5-1-2地块等三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储(2015)10号 花园中大道以南、双岭中路以西、锦西苑小区(一期)以东的西区K5-1-2地块 16944m2 (其中幼儿园用地≥4922m2) 住宅科教用地 ≤1.8 ≤25% ≤30499m2 (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5100m2) ≤50 ≥30% 住宅70年科教50年 3 4200 1200
衢市储(2015)11号 锦西大道以东、灵溪路以南、双岭中路以西的西区F7-1(A)地块 57736m2 (其中幼儿园用地≥6010m2) 住宅商业科教用地 ≤1.8 ≤30% ≤103925m2 (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5100m2、商业建筑面积≤2400 m2) ≤75 ≥30% 住宅70年商业40年科教50年 3 22000 5500
衢市储(2015)12号 芹江中路北面、灵溪路南面、双岭中路以西、锦西大道沐霞人家东侧的西区F7-1(B)地块 36792m2 居住商业用地 ≤1.8 ≤35% ≤66226 m 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00 m2) ≤36 ≥3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3 8100 22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法人方可参加拍卖地块的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的,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西区(受让人在衢州市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成立新公司)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9日到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电话:0570-3116545)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施工图纸和项目预算书(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仅提供电子版,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到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电话:0570-3116545)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9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0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5﹚10号拍卖地块、衢市储﹙2015﹚11号拍卖地块各须配建一所供片区使用的幼儿园(包括30个地下停车位),其建筑面积能满足15班幼儿园使用要求,方案需经专项审查后进行建设,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衢市储﹙2015﹚10号拍卖地块、衢市储﹙2015﹚11号拍卖地块和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按20平方米每百户配置,设计须满足老年人的使用要求,底层面积不低于30%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住宅总套数为506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59552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为5952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约为8730平方米,地下空间608个车位(面积约为26292平方米),物业用房约为463平方米,居家养老中心用房约为10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4、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由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回购住宅、商业用房计建筑面积约为65505平方米,回购单价为5500 元/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约为8730平方米,回购单价为2750元/平方米。回购总价为人民币约384285000元。回购款分期支付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商业、住宅、储藏室为定价回购,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2.2米以下阁楼、地下空间(面积不少于26292平方米)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6、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向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施工图纸和项目预算书等前期文件资料涉及费用294万元。
7、衢市储﹙2015﹚12号拍卖地块的回购要求详见《衢州市西区F7-1(B)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70-3116545      0570-3899037
联 系 人:郑建明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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