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让告字[2010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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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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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G386 | 城东干道东侧、建材市场二期西北角、大兴工业集中区南侧。 | 7518 | 商业 | ≤1.35 | ≤55 | ≥20 | 40 | 200 | 280 | 10 |
JG390 | 九里中心河西侧、新建东路北侧、平安东路南侧。 | 36954 | 商业 | ≤1.30 | ≤55 | ≥20 | 40 | 200 | 1940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因规划建设的需要,JG386号出让地块须与二期建材城(JG353-B号)地块整体规划设计、整体开发,形成一个整体建材市场。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方不超过两家);竞得人必须依法在我县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15日至2010年10月12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25日至2010年10月12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JG386地块:2010年09月25日9时 至2010年10月14日15时;
2、JG390地块:2010年09月25日9时 至2010年10月14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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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活动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三)土地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价格,不包括税、费。(四)本次出让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条件为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成交价款50%的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交清,否则,作为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五)申请人应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及调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於海兵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9月07日
201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