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慈土资告〔2010〕 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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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位于新浦镇,东至规划路、南至大街路、西至新浦江及高桥村宅基地、北至高桥村宅基地。
(二)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位于新浦镇,东至老浦村宅基地、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老浦村宅基地。
(三)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位于新浦镇,东至老浦村宅基地、南至老浦村宅基地、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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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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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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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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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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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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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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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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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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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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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8
|
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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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
|
≥25
|
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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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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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7350
|
1470
|
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
|
3395
|
25-35
|
1.4-1.8
|
≥25
|
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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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
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
|
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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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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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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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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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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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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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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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整体出让,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具有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证明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下午4: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0日下午4: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项目配建及回购要求:
1、竞得人无偿配建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区间的一横一直两条规划道路(路幅详见出让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和红线图)。
规划道路的建设设计方案需经新浦镇政府认可,做法为普通沥青道路,参照城市道路支路Ⅲ级标准,地下管线的铺设及其他设施必须满足出让宗地的开发建设要求。道路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新浦镇政府。
2、新浦镇政府回购商务办公用房一幢,用于新浦镇国地税征收点拆迁安置。
回购位置为慈土储(新浦)201003#地块最南侧的一幢,占地面积约13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50平方米,层数四层,楼高约13米。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回购款项在竞得人交付房屋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新浦镇政府回购部分店面,用于慈溪市农村合作银行新浦分理处拆迁安置。
回购位置为慈土储(新浦)201001#地块最南侧第一幢朝南自东向西部分底层,宽度总计约21.8米(实际间数按四舍五入计),深度按总体开发方案。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回购款项在竞得人交付房屋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新浦镇政府回购套房150套,用于拆迁户安置。
回购套房150套,其中建筑面积约100㎡的100套、建筑面积约120㎡的50套。位置为慈土储(新浦)201001#、慈土储(新浦)201002#地块自北向南整幢住宅套房,不足部分由往南一幢住宅套房自西向东安排补齐。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回购款项在竞得人交付房屋之日起1年内付清,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拆迁安置后剩余的回购套房,按镇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由竞得人组织对外销售,超过回购价部分的收益归新浦镇政府所有,收益部分相关税费由镇政府承担。
5、上述配建、回购相关细则及未尽事宜由新浦镇政府和竞得人协商。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
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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