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11月14日至11月23日挂牌出让响水珠江路北侧、清源路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2017T-16 2017T-17
响水县挂[2017]11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T-16 | 响水珠江路北侧、清源路东侧(B)地块 | 4448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60 | 建筑密度≤20% | 35%≤绿化率 | 70 | 4700 | 6719 | 10(万元) |
| 2017T-17 | 响水珠江路北侧、清源路东侧(C)地块 | 44149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35%≤绿化率 | 70 | 5130 | 7328 | 1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和本《公告》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在报名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买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达到51%以上。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响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4日 起至2017年11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响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1、地块编号:2017T-16; 2、地块编号:2017T-17; |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响水县城长江中路
联系电话:0515-86873143 15151019678 15151019118
联 系 人:陈晓宁 周士亚
开户单位: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 号:见网上交易系统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