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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0]7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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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黄宅镇钟村以西拟出让地块 宗地面积:  3339.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黄宅镇钟村以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75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15 建筑限高(米):  ≤29.8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郑宅镇玄麓路南段8号拟出让地块 宗地面积:  479.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郑宅镇玄麓路南段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0 建筑密度(%):  =1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总建筑面积2015.81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79.6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536.17平方米。建筑限高:23-25#建筑层数为五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6.8米;19-22#、26-30#建筑层数为四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3.6米。各单元地块的容积率详见《浦江县郑宅镇玄麓路南段8号楼19#-30#地块出让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1日2010年10月11日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0月11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0月12日09时00分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①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0月11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地块② :按单元地块拍卖出让,按地块编号依序进行,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数,拍卖时可以连拍(在依序拍卖中如有单元地块流拍,则拍卖活动中止)。
    地块①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16时(工作日时间)。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16时止。地块①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地块②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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