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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13号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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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平阳县昆阳镇童桥花苑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昆阳镇童桥花苑东侧地块
11917(另道路带征1115 m2)
商业、住宅
1.5~2.9
≤30%
20%~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9275
1900
  三、竞买对象:参加对象必须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所有申请人均必须经过平阳县商住用地拍卖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小组(以下称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3日 (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1203283009049013987 ;帐号:工行平阳县支行。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6月4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0年6月4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6月4日至2010年6月17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6月4日至2010年6月15日(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16时。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        63882770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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