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8月20日至8月31日挂牌出让长山乡乌石屏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18]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范围内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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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长山乡乌石屏村的“坡地村镇”待出让地块 |
长山乡乌石屏村 |
35398 |
1、建筑总占地面积≤35398㎡,东侧荷花芯水库区块占地面积≤15633㎡(其中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520㎡);西侧油塘水库区块占地面积≤19765㎡(其中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800㎡)。建筑投影(含挑檐及花池等建筑附属设施)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2、1.3≤容积率≤1.8,46017㎡≤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63716㎡,其中东侧荷花芯水库区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8139㎡(3520㎡≤住宅建筑计容积率面积≤7000㎡)。西侧油塘水库区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5577㎡(3800㎡≤住宅建筑计容积率面积≤7600㎡)。建筑面积的计算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编号DB33T1152-2018)执行。 3、建筑层数及高度: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檐口高度≤12米(±0.00起算),±0.00等相关要求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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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单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方式 |
是否设有保留价 |
旅馆业用地(B14)、住宅用地(R21) |
旅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349元/㎡ |
2500 |
挂牌 |
是 |
备注 |
鉴于项目发展旅游等产业的需要,在保持项目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该地块受让人自持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应依山而建,不宜大开挖;商业和居住用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项目整体验收。(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婺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婺城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国土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2)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7月 31日至2018年 8月19 日。
2.报名时间:2018年 7月 31日至2018年8月 29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29日16:00时止,此以实到保证金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 月31日15:00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确定竞得入选人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2、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到地块所在地的长山乡人民政府详细了解地块现状,联系人:陈长征;联系电话:13665870323。
4、鉴于项目发展旅游等产业的需要,在保持项目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该地块受让人自持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自持部分不得分割抵押登记;该项目不得预售,项目须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方可办理登记。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政府北楼263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363480
联系人:陈先生、朱女士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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