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0月12日拍卖出让光明路以北、文帝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谯国土告字(2018)7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2018-82 |
光明路以北、文帝路以南、古井大道东 |
120005.5(180.008) |
批发市场用地 |
≤1.5 |
≤40% |
40 |
15845 |
7925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0月9日17: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0月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该宗土地建筑面积须全部自持、自持时间不低于10年,不准对外进行销售,竞得人须将中心城内钢材经营散户全部规划安排进项目区内,并按照政府指导价出租给钢材经营户,具体由谯城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土地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为20个月。
九、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金鑫支行
账号:20000188396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4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