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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0月12日拍卖出让光明路以北、文帝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14

关键字:亳谯国土告字(2018)7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8-82

光明路以北、文帝路以南、古井大道东

120005.5(180.008)

批发市场用地

≤1.5

≤40%

40

15845

7925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0月9日17: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0月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该宗土地建筑面积须全部自持、自持时间不低于10年,不准对外进行销售,竞得人须将中心城内钢材经营散户全部规划安排进项目区内,并按照政府指导价出租给钢材经营户,具体由谯城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土地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为20个月。

九、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金鑫支行

账号:20000188396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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