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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9月28日拍卖出让孚玉镇人民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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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D-AQSS-2018-007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8-14                      

出让面积

631.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06-108号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土地用途

综合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6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起始价

108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综合用地;

2、该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宿松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人民路北侧631.67平方米用地规划要求的复函》(松规函[2017]44号)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7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7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9月28日15时30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应在宿松县组建法人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组建法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 孙 荣   张正义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76713900033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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