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6月25日至7月4日挂牌出让临庐产业园庐阳大道南侧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临国土资公告〔 2018〕09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 2018〕-G01号 |
临庐产业园霞光大道南侧、富泉路东侧、金城路北侧、外环东路西侧 |
27757.2平方米(约合41.64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200 |
0.2 |
2 |
LQ〔 2018〕-G02号 |
临庐产业园霞光大道南侧、富泉路东侧、金城路北侧、外环东路西侧 |
30680.8平方米(约合46.02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200 |
0.2 |
3 |
LQ〔 2018〕-13号 |
临庐产业园庐阳大道南侧、杨小街路西侧、白沟东侧 |
59622.5平方米(约合89.43亩) 其中: A区13291.6平方米(约19.93亩) B区46330.9平方米(约69.49亩) |
A区商业用地 B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A区不大于1.9 B区不大于2.2 |
A区不大于50% B区不大于22% |
A区不小于20% B区不小于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A区60 B区170 |
8000 |
2 |
4 |
LQ〔 2018〕-14号 |
临庐产业园庐阳大道南侧、纬三路北侧、汇泉路西侧、杨小街路东侧 |
51017.0平方米(约合76.52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2% |
不小于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70 |
8000 |
2 |
5 |
LQ〔 2018〕-20号 |
临庐产业园腾飞路北侧、杨小街路西侧、白沟东侧 |
66846.4平方米(约合100.27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 |
12000 |
2 |
6 |
LQ〔 2018〕-21号 |
临庐产业园纬三路南侧、腾飞路北侧、汇泉路西侧、杨小街路东侧 |
52412.4平方米(约合78.61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 |
8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8〕-G01号宗地资格要求: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LQ〔 2018〕-G02号宗地资格要求: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LQ〔 2018 〕-13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13号和LQ[2018]-14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②竞买人或竞买人股东之一的母公司须为国内主版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亿元,拥有中国驰名商标。③竞买人(含其股东或其股东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须拥有30家以上不低于6万平方米自营商场,且由成功投资(控股)运营5家以上单体经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场的经验(其中一家为单体集中式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④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根据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函,本地块A区须建设面积不小于2.5万平方米的商业商务建筑(业态为高端家具建材生活馆),建成后须全部自持,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也不得分割销售。所有入驻企业均须在临庐产业园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统一收银,集中管理(竞买人须提交项目土地建设方案并承诺按政府审定的方案开发建设)。
6.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8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须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14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7.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LQ〔 2018 〕-14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14号和LQ[2018]-13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②竞买人或竞买人股东之一的母公司须为国内主版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亿元,拥有中国驰名商标。③竞买人(含其股东或其股东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须拥有30家以上不低于6万平方米自营商场,且由成功投资(控股)运营5家以上单体经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场的经验(其中一家为单体集中式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④ 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不少于 12个班的幼儿园, 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1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13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LQ〔 2018 〕-2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20号和LQ[2018]-21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不少于 12个班的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教育培训中心,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21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LQ〔 2018 〕-2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LQ2018-21号和LQ[2018]-20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依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在一层沿街设置,可与LQ[2018]-20号宗地的社区用房统一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8〕-G01号、LQ〔 2018〕-G02号、LQ〔 2018〕-13号、LQ〔 2018〕-14号、LQ〔 2018〕-20号、LQ〔 2018〕-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31日8时至2018年7月2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8年6月25日8时至2018年7月4日16时止。2018年7月4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 耿 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