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4月20日至5月2日挂牌出让临庐产业园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临国土资公告〔 2018 〕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 2017 〕-85号 |
临庐产业园霞光大道南侧、金城路北侧、临艾河西侧、陈集路东侧 |
54040.0平方米(约合81.06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2% |
不小于40%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200 |
10000 |
2 |
2 |
LQ〔 2017 〕-165号 |
规划白沟西路西侧、名邦置业用地东侧、北侧 |
22330.9平方米(约合33.5亩) |
居住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300 |
5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挂牌条件:
LQ〔 2017 〕-85号宗地: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内法人企业。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3.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4.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0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5.竞得人须按照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不少于 12个班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2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4、5、6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7.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8.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LQ〔 2017 〕-165号宗地: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含5亿人民币)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②竞买人企业须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称号(5年以上)。2.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3.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4.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7.要求该宗地规划设计与相邻住宅小区建筑风格保持一致。8.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9.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10.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7 〕-85号、LQ〔 2017 〕-16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28日8时至2018年4月27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8年4月20日8时至2018年5月2日16时止。2018年5月4日15时在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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