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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10月15日至10月26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22

关键字:苍土告字[2018] 37 号

 苍土告字[2018] 37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8] 170 号、 207 号),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重新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32地块

宗地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26874.38㎡,其中:出让部分分摊土地面积4338㎡、划拨部分分摊土地面积18300㎡、负担公共绿地面积4236.38㎡

宗地坐落: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大道北侧、龙虹路西侧、兴国路东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行政划拨)

容积率

≤2.8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5%

住宅建筑高度

住宅建筑高度≤100米且≥27米,住宅底层除设置为商业、配套功能外,其余均应设计为架空层,且层高​不得低于4米

地上总建筑面积

≤63386.4㎡,其中:商业面积≤2000㎡且≥800㎡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729万元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起始价

3644万元(本次出让不设底价)

加价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0 月 15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 10 月26 日9 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内含龙港镇拆迁安置用房:120㎡套型、90㎡套型各244套,共计住宅建筑面积51240㎡(产权面积)由龙港镇人民政府回购用于龙港镇河北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具体拆迁安置名单另由龙港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回购价格为4380元/㎡,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

3、地块具体技术指标和建设要求洋见《挂牌出让须知》。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凡我国境内外开发资质肆级以上(含肆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挂牌出让带地块建筑位置布置图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需知晓此情况且无异议,如有异议不得参与挂牌。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三)竞得人必须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龙港镇人民政府签订本地块安置房建设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详见土地出让须知附件),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本地块安置房建设管理协议书后,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 10 月15 日 9 时00 分至2018年 10 月 24 日17 时00 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24日17 时 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1.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0577-68708526

2.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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