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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10月16日至10月26日挂牌出让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25

关键字:丽土告字〔2018〕38号

 丽土告字〔2018〕38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6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A-07-5商住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桐岭路(南一路)与兴惠路(东五路)交叉口西北侧(详见示意图)。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教育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A-07-5商住地块

76092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教育用地

2.0-2.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21

≥30

63500

31750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得人若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应在该范围内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4日, 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白蚁防治费、消防审核费、墙体材料改革专项费、散装水泥限袋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地块的总地价款外按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另行征收,即:若该地块内有为政府配建或者政府回购的建筑面积或小区配套的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居家养老用房等,也一并在总地价外征收配套费。

(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四)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五)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于挂牌成交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

(六)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七)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八)受让人须负责出资配建一所24班规模的幼儿园,产权无偿交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相关规划指标需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丽开规条[2018]018号)。

(九)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十)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十一)本次挂牌设有出让底价。

(十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电 话:0578-2600198、2668126  

联系人:李先生、周女士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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