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5月5日至5月14日挂牌出让天泉湖镇化农村王郢组快速通道南侧等5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盱眙县挂[2019]4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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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XG19008 | 天泉湖镇化农村王郢组快速通道南侧地块 | 3485 | 商业 餐饮用地 |
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40% | 10%≤绿化率 | 40 | 48 | 239.07 | 10(万元) | |
| XG19009 | 黄花塘镇军部路与205国道交叉路口东侧地块 | 8307 | 其它 公用设施用地 |
容积率≤0.30 | 建筑密度≤30% | 20%≤绿化率 | 50 | 35 | 173.62 | 10(万元) | |
| XG19010 | 黄花塘军部大道东侧一号地块 | 1323 | 其它 文化设施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45% | 50 | 11 | 52.26 | 10(万元) | ||
| XG19011 | 黄花塘军部大道东侧二号地块 | 831 | 其它 教育用地 |
0.50<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45% | 50 | 9 | 44.38 | 10(万元) | ||
| XG19012 | 黄花塘新四军纪念馆南侧地块 | 18525 | 其它 教育用地 |
0.20<容积率≤0.50 | 建筑密度≤35% | 20%≤绿化率 | 50 | 106 | 529.82 | 10(万元)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XG19008地块内现有建筑予以保留,地块内建筑物总价值为153.22万元(其中权属归盱眙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建筑物价值为41.98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另行依法处置,地块建筑物总价值不包含在土地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XG19010地块内现有建筑予以保留,地块内建筑物总价值为112.5157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另行依法处置,地块建筑物总价值不包含在土地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XG19011地块内现有建筑予以保留,地块内建筑物总价值为88.5246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另行依法处置,地块建筑物总价值不包含在土地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XG19012地块内现有建筑予以保留,地块内建筑物总价值为442.8676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另行依法处置,地块建筑物总价值不包含在土地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5月0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5月05日 起至2019年05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2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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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XG19008; 2、地块编号:XG19009; 3、地块编号:XG19010; 4、地块编号:XG19011; 5、地块编号:XG19012;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竞得人缴齐出让金(含保证金)时,保证金转为出让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5、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6、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7、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供燃气用地50年、文化设施用地50年、教育科研用地50年。 8、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9、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7-80912330、0517-80910617
联 系 人:王先生、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2019年0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