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5月10日拍卖出让明中路与曹西路交叉口西南角等11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明国土告字[2019]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1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面 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19)12 |
明中路与曹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2257.6 (3.39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55 |
15 |
5 |
(2019)13 |
龙山路与曹西路交叉口东南角 |
8324.5 (12.49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190 |
40 |
5 |
(2019)14 |
明珠路与明中路交叉口东侧、明城国际北侧 |
12350.2 (18.53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280 |
60 |
5 |
(2019)15 |
交通路与渡口东路交叉口西南角,嘉和人家小区东侧 |
8122.6 (12.18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185 |
40 |
5 |
(2019)16 |
酒香里巷西侧,明光市二中西侧 |
3143.4 (4.72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75 |
15 |
5 |
(2019)17 |
韩山路东侧,市府公园西侧 |
5682.3 (8.52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130 |
30 |
5 |
(2019)18 |
池河大道北侧, 市人力资源市场东侧 |
1891.4 (2.84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45 |
10 |
5 |
(2019)19 |
中心路与汇源巷交叉口东北角 |
1196.4 (1.79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30 |
10 |
5 |
(2019)20 |
新庄路与中心路交叉口西北角,南大寺社区居民委员会南侧 |
7214.0 (10.82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170 |
40 |
5 |
(2019)21 |
人民路与中心路交叉口东南,原学堂路南侧 |
1987.8 (2.98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45 |
10 |
5 |
(2019)22 |
池河大道与铁小巷交叉口西南角,舒林小区东侧 |
3059.3 (4.59亩)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50年 |
≤0.3 |
≤15% |
70 |
20 |
5 |
(2019)23 |
古沛镇华山社区、明潘公路南侧 |
38256.7 (57.39亩) |
工业 |
50年 |
≥1.0 |
30%-50% |
368 |
368 |
5 |
(2019)24 |
张八岭镇普贤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 |
33390.0 (50.09亩) |
工业 |
50年 |
≥1.0 |
≥40% |
321 |
321 |
5 |
(2019)25 |
石坝镇魏庄路西侧、外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北侧 |
5796.5 (8.69亩) |
工业 |
至2066年6月13日 |
≥1.0 |
≥40% |
55.7 |
55.7 |
5 |
(2019)26 |
涧溪镇凹土产业园鲁山路与凹土路交叉口西北角 |
26848.1 (40.27亩) |
工业 |
至2034年1月18日 |
≥1.0 |
≥40% |
199 |
199 |
5 |
(2019)27 |
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以东、纬二路以南、纬三路以北 |
113029.2 (169.54亩) |
工业 |
50年 |
≥0.6 |
≥40% |
1085.1 |
1085.1 |
20 |
该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代建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7、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9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9年5月9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9年5月9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竞买人不足3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竞价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开始进行,至2019年5月23日上午10时止;
挂牌竞价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2019)23、24、25、26、27号宗地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
七、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移交宗地
移交宗地四至清楚,产权明晰,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属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4-18号)
联系电话:8034718
联 系 人:张先生、常女士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
开 户 行:明光市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账 号:131308212930007700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
账 号:188711612107
开 户 行: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
账 号:3411830011010000001122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账 号:100472940360018888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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